在本次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工作中,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循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规范流程,现已确定拟聘用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成绩详见附件1《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附件2《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面试成绩》。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日(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对拟聘用人员存在异议,可采取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反映情况。为保障个人权益,鼓励实事求是并进行实名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
1.若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则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2.若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则不予聘用;
3.若公示期内有反映但问题难以立即查实,将暂缓聘用;
4.如出现公示后放弃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将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3-3793355;
联系地址:蒙自市天马路26号千福园小区4号商铺,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示
附件1:《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面试成绩》.xls
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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