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州人社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全州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法治建设基础持续巩固
1.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和常修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2次,组织行政执法科室人员参加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运用操作线上培训、开展线上线下行政诉讼旁听庭审活动、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专题学习,推动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年内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人社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与核心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业务科室协同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
1.完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意见的函》等文件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对以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涉及人社工作的《红河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红政发〔2011〕95号)等7个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的建议。
2.依法规范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人民法院要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服从司法判决和裁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州人社局作出的行政行为向州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4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4起,均按要求出庭应诉。同时,加强对县市人社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
(三)聚焦中心大局,依法履职效能显著提升
1.稳定与扩大就业。依法落实各项稳就业政策,依托“智慧人社”平台精准推送政策与服务。开展创业沙龙、招商推介及交流恳谈等活动,持续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咨询、能力培养、融资对接、成果转化等一体化创业服务。实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强对返乡入乡创业者的资金支持。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716人,发放贷款11.17亿元,带动就业15284人。
2.加强监察执法。加强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监管,定期对机构资质合规性、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及社保缴纳等核心内容开展全覆盖检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实施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构建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基金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强化治理欠薪工作源头治理,积极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立行立改。
(四)强化矛盾化解,社会和谐根基有效夯实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劳动用工备案与电子劳动合同扩面,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强化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将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纳入监测范围,全面实施劳动关系运行情况“零报告”制度。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治理,开展“送政策进平台”活动,强化监督管理,有效保障新兴领域劳动者权益。
2.提升调解仲裁管理质效。组建红河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骨干库,充分运用全国“互联网+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调解服务。抓好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蒙自市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半小时维权响应圈”,在车间一线设立“石榴花开”移动调解室。2025年以来,全州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810件,仲裁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87.22%。
(五)注重普教结合,法治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宪法宣传周”“5.1国际劳动节”等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65场次;以“就业援助月”、“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政策宣传材料11.28万份。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社保稽核、工伤认定等工作中开展实时普法、以案释法。
2.打造立体化普法宣传矩阵。依托“红河人社”微信公众号、“红河人才网”等线上平台,定期推送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推送渐进式法定退休改革政策小贴士20期,线上推送“人社日课”151期。在州、县市人社服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点等线下阵地,摆放普法宣传资料。编印《红河人社惠企政策一本通》,印发普法读物、宣传手册13万余份。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组织快递、家政、电动车等12家州级商协会调解组织代表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展“观摩+座谈”暨“以案释法”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有待深化。在根治欠薪、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领域,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和争议化解的长效协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新业态治理面临挑战。平台用工、共享经济等新就业形态领域的法律规范尚不健全,劳动关系的认定、权益保障的路径面临诸多新问题,传统的治理模式和执法手段面临挑战。
(三)普法宣传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有待加强。普法内容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匹配度不够,针对小微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特定群体的普法方式仍需创新,互动性和参与感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能力建设。实施法治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常态化、分层分类的法治培训机制,重点围绕新修订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实务、应急处突等方面,通过案例研讨、技能比武等方式,开展全员法治培训。
(二)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纵深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攻坚根治欠薪,深化部门联动,巩固拓展治理成果。探索新业态治理“新路径”,加强调查研究,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专题研究,强化与平台企业的对接协商和用工指导,增强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新业态监管、复杂劳资纠纷等难点问题的能力。
(三)实施精准普法提升工程。加大沉浸式、互动式人社法治产品开发,利用VR、AI等技术提升普法体验。持续开展“人社政策进万家”“送法进企”和“以案释法”等活动,聚焦企业负责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订单式”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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