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各环节后确定拟聘用人员3名及递补聘用人员1名、储备人员10名,现予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递补人员、储备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递补人员、储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递补聘用人员名单》、《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储备人员名单》。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 12 月5 日至12 月 11 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蒙自市森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提倡实事求是、实名反映。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出现放弃或不符聘用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3-3659929;
联系地址:蒙自市天马路33号;
邮编:661199。
特此公示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递补人员及储备人员名单.xls
蒙自市森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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