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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05-08阅读次数:人次

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博士后站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州开展2025年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2025年起,省级博士后站新设站备案实行“条件控制、动态管理、即报即审核”的方式,灵活、高效、便捷开展新设站备案工作,不再集中统一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线上实时申报,常年开展设站备案工作。

二、设站条件

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6)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的企事业单位;建有国家实验室云南分中心、国家企业技术分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云南分中心、国家(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企事业单位;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企事业单位;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事业单位。

(2)属于支撑国家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 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或我省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的企事业单位。

(3)我省的上市公司、近三年入选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云南省非公企业100 强”等省内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4)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依托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拟开展博士后工作,有招收意向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企事业单位。

三、设站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单位自主申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核备案的程序开展。申报工作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须登录注册 “云 南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管 理 服 务 信 息 平 台 ”(https://hrss.yn.gov.cn/zjgl/)首页,进入“博士后工作”栏目选择“省级博士后站”项目,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云南省设立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申报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单位主体资格及条件进行核实,明确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备案,纳入省级博士后站设站单位名单。

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如有保密要求的,须脱密脱敏处理后按保密相关规定办理。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州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汇聚高端人才、加强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破解技术难题、赋能产业升级发展的关键抓手和核心路径,要加大设站申报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彩云博士后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2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30 号)等政策宣传力度,对照设站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对本地区本领域企事业单位进行摸底梳理,积极鼓励支持和帮助符合设站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做好相关设站申报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设站单位要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设立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对省级博士后站的日常管理,尽快实现站点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设站单位要制定设站方案,并于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

(三)加强设站管理。设站单位按照申报设站时提出的研究项目,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工作,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的审核把关,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相关情况及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新设博士后站一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的予以限期整改,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的予以移出省级博 士后站设站单位名单。

(四)提高培养质量。各设站单位要认真落实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省级博士后站建设,要注重博士后培养质量,重视博士后创新能力培养,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

联系人及电话:李觅,3732970

线上申报技术支持:0871-65836836   0871-65353824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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