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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03-28阅读次数:人次

2024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依法治州相关决策部署,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依法治州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要内容,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必修课,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任务。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确立了“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加强协同、下沉到位、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结合人社部门实际,制定下发了《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将法治宣传教育列为“就业务工第一讲”和“技能培训第一课”的通知》等文件,紧盯问题短板,聚焦重点发力,有力有效推进了专项行动开展。注重融入结合。将普法宣传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春风行动、现场招聘活动、网上直播带岗、社保“康乃馨”行动、人社政策“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地、见行见效。抓实常态宣传。聚焦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地区和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开展普法,同时在红河人才网、各县市微信公众号、线上零工市场和各种就业服务小程序上,大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扩大了受众接受法治教育的便捷度和知晓率。今年以来,共发放普法读物16700余册,开展法治宣讲366场次,排查外出务工人员重点对象38649人,普法33537人次。

  (二)谋划部署依法治州工作,把依法治州工作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一是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在推进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工作中,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人社干部队伍的学法、普法、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合法审查等形式,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做到法治建设与人社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充分认识依法治州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及时制定出台州人社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法治红河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依法治州作为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放在工作首位,推进全州人社领域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质量。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政务公开情况。一是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选聘行业声誉好、业务能力强的云南亚尊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选聘我局1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的同志申报公职律师,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推行法治人社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公共业务规范经办。强化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积极推进综合柜员制经办、社银社邮合作网点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水平,目前已开设24个社银社邮合作网点,构建“城市一刻钟、村社全覆盖”便民服务圈。持续推进行风建设。持续强化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在全州人社系统组织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不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任务,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改革创新,聚力改善民生,认真做好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下发《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在全州人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做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组织开展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加强劳动关系运行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抓好劳动用工备案和电子劳动合同运用,有效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先后3次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劳动关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截止目前,全州劳动用工登记备案企业18116户,劳动合同签订人数23万人,其中224户企业通过系统CA认证,签订电子劳动合同4.9万人。四是全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等行动,持续开展“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活动,共成功创建云南省2024年度“无欠薪企业(项目部)”(第一批)7个,总数位列全省第一;充分发挥“红河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推动根治欠薪工作源头治理。2024年以来,全州共接到欠薪线索5424条,办结5404条,办结率99.63%。五是提升调解仲裁管理质效。常态化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加强易发高发领域、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劳动争议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全州414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开展培训,提升调解员调处争议水平;编制《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州共受理案件2291件,仲裁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89.56%。

(五)高度重视人社干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不断加强人社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今年以来,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法和执法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人社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行政执法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二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截止目前,全州人社领域取得行政执法证并纳入省人社厅双随机系统执法人员库共296人,州人社局共有19人取得全国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积极参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协调撤诉工作情况。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人民法院要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服从司法判决和裁定。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参与研究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以来,因不服我局作出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向州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15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1起(包含一审、二审),均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答辩状等法律文书材料。三是加强对县市人社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

(七)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依法治州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一是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2024年5月,在全州人社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和《红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4年重要普法节点普法年历》,明确普法责任制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相关执法科室,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相关工作,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好“以案释法”活动,全方位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增加人社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二是组织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提高全州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全州人社系统严格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2023年度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按普通程序办理)案卷开展自查自评。州局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根据县市人社部门报送案卷情况,组织开展评查。经过评查,择优报送我州行政执法案卷至省厅和州司法局参加集中抽查评查。在州司法局组织的州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实际评查各州级行政执法部门案卷33卷,优秀卷6卷,我局报送的2卷案卷均获评优秀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依法治州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人社领域法治建设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结合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等时机,结合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二是继续做好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抓好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持续开展好各类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及时查处各类劳动违法行为,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三是督促各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用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用工企业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六制一金一表”制度,以制度落实推动根治欠薪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和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相关执法科室,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好“以案释法”工作,全方位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增加社会知晓度。二是继续落实法治人社建设规划,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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