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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2024年延续实施!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4-07-01阅读次数:人次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三部门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

 

减负担 稳岗位 提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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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1.对象及范围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区分行业和企业类型。

 

2.政策标准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全省统一,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3.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可在缴费时直接享受。

 

4.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51231日。

 

稳岗返还政策

1.对象及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并在上一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202411日起,恢复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2.政策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3. 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4.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41231日。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1.对象及范围

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条件:按规定取得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一年度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2.政策标准

全省范围内统一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

 

3.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线下: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线上: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申领。

 

4.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41231日。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1.对象及范围

对象:202411日后,对招用2024届毕业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2.政策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人。

 

3.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51231日。

 

        附件:红河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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