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
你们好!
时光荏苒,光阴如梭,又到一年毕业季。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学业,开启人生新航程!红河州人社部门将尽心竭力为你们提供服务。以下是红河州籍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的有关问题解答及档案转递须知,请知悉。
一、红河籍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学籍档案该存放在哪里?
应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将档案存放至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
三、应届已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学籍档案该存放在哪里?
应届已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由本单位或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管理。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就业单位,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实行属地管理,应将档案存放至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者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
四、毕业学校或老师把档案给高校毕业生本人,本人可以自行保管或者送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存档吗?
不可以自行保管或者自行送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通信、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和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因此,如果老师把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本人一定不能收下,更不能自行保管,务必提醒老师按照档案转递规定进行转递。
五、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提取须知:
(一)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以下方式对档案进行查询:
1、登录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点击“毕业生档案查询”进行查询;
2、关注“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hhzrc_weixin)点击“档案办理”——“学生档案查询”;
3、通过“红河人才服务”微信小程序,点击“档案查询”。
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使用:
(二)提取档案所需材料:
1、提交县市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或组织部门开具的有效调档函;
2、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由本人所写并签字盖手印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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