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惠民政策,个旧、开远、蒙自三市执行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845元,其余10个县执行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720元,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最低工资宣传及解释工作。及时转发文件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发布,在人力资源市场及相关宣传栏张贴,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营造全面执行落实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劳动监督检查力度,畅通96128热线服务电话,开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巡查和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企业的职工工资支付行为,积极推进新的最低工资规定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把好企业用工合同关。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进行明确约定,利用劳动合同约束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减少和杜绝利用最低工资标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切实推动职工工资正常合理增长。 (州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王成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