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我州医疗保障体系,规范参保人就医管理,从121日起在州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驻点、其余医疗机构开展流动巡查方式试点运行“湛江模式”,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调节共济和防范风险能力。

为学习、借鉴、推行“湛江模式”,积极探索医疗保险日常监管工作、服务工作的新思路,在现有监管、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成立州医疗保险日常巡查办,由医保中心和保险公司共同抽调医保巡查人员,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事后监管延伸到事前、事中监管;大力开展病中诊疗行为监控,落实医疗保险有关制度,为参保人提供优质咨询服务,形成多层面、全覆盖的监管与服务体系;督促医院床头悬挂参保人标示牌,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并由病人或家属签字认可。

“湛江模式”是指将商业保险引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大额补充保险,群众在不多出一分钱的情况下,得到更大的保障。保险公司向参保职工、居民提供包括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健康管理、商业健康保险等政策咨询服务;通过建立“一体化支付结算平台”,实现病人诊疗费用结算信息在保险公司、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共享。(州医保中心姜佐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