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建设,红河州石屏县选派杨丹等57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站所、村委会(社区)和国有林场服务。
近年来,由于高校扩招等多种原因,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为缓解就业压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石屏县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逐步解决基层人才匮乏现状,经发布公告、报名审查、组织面试、体检政审、集中培训,选派杨丹等57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其中到乡镇站所服务25名,到村委会(社区)服务25名(党总支书记助理11名、村委会主任助理14名),到国有林场服务7名(采伐林场3名、牛达林场3名、龙朋林场1名)。
选派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即2007年1月至2010年1月。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600元,每人每年发给交通补贴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元,有条件的乡镇在此基础上还可给予适当的补助,国有林场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优先考虑。选派人员服务期间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期间或服务期满后均可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招考,被录用(招聘)为该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服务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工龄。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高校毕业生,由人事、劳动部门积极推荐就业。
(红河州石屏县人事局 柏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