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设和非建设领域部分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的问题,近年来,泸西县积极探索,采取各种措施防欠清欠,从部门监管、制度建设、源头治理等方面,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逐步建立起预防和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成立泸西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政府负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归口”,明确了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煤炭、财政、信访等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责任,各部门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协调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同时实施“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限、包解决”的“三定一包”工作模式,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听取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实时督导、检查。

二是建立工资保障机制。在建设领域、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未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不予审核、发放有关证照。目前,已累计有28户企业预缴工资保证金1000余万元,全年预计将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0余万元。实行农民工工资承诺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求其作出书面承诺,限期兑付,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制度,减少发放环节,杜绝代发,保证将工资按时、足额、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实行农民工权益告知制度,加大对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共印发知识手册700余本,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同时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动态监控,预防和及时消除拖欠工资隐患;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因用工不规范造成工资纠纷。

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农民工维权办公室,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专人负责接待、实行一次告之制度等措施,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查、快处、快结”的办案机制,尽可能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制定完善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一些矛盾集中、情况复杂、处理棘手的项目,实行包案制,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确保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各类矛盾纠纷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今年以来,全县已累计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19起,为600余名农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175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联合公安、住建、安监等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联合执法2次,共检查各类用工单位400余家。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防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将建筑、煤炭行业、餐饮服务行业、劳务派遣单位等列入重点检查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对其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坚决遏制拖欠行为的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泸西县人社局)